一、《办法》所指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哪些? 答: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总投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额低于5000万以下,但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或民生工程项目和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设施项目。 二、什么是重大建设项目档案? 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包括项目的提出、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试运行、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三、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由哪个部门承担? 答: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验收工作。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主管(责任)部门应配合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督查、指导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由谁来负责办理项目档案登记? 答: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当按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建设主管(责任)部门办理项目档案登记。 五、《办法》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是项目档案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按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建设主管(责任)部门办理项目档案登记,明确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将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项目建设合同,明确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相关要求,切实履行项目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六、重大建设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如何整理归档? 答:按照“谁形成文件材料,谁整理归档”的原则,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法人)移交。 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如何规定的? 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八、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如何移交? 答: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协议和规定要求,向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档案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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