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日至4月17日,区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对区档案局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档案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财经纪律及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档案局在一些费用报销中,没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政策法规,存在报销单据不全等现象。
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水平;组织学习了《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经办人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实。针对“2016年5月份,报销支付档案整改劳务费3000元,未附劳动合同或协议等附件”问题,经办人对此情况进行了详细书面说明;针对“2017年7月份,报销培训讲课费600元,未附培训文件或相关图片等附件”问题,经办人经查阅郊区史志档案网站信息报道记录,600元培训讲课费是邀请市党史与地方志办公室有关领导来我区开展《郊区年鉴》编纂培训讲课费。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费用报销,发票必须写清用途、日期等具体情况,单位领导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并报区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账,对内容不具体,手续不全、附件支撑材料不全的发票及白纸发票等非正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刘艳玲,电话:2896650,电子邮箱:jqdag2019@126.com。
郊区档案馆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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