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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11-09 点击数:4229次 来源:铜陵档案信息网

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宏观管理,提高全市档案工作水平,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档案法律法规、《铜陵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各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档发〔2017〕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县区和市直机关档案工作。

二、考核原则

档案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规范有序的考核原则。

三、分值设置

档案工作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打分,具体考核指标与分值设置如下:

(一)县区档案工作考核指标

1.条件保障,10分。其中,组织领导5分,经费落实3分,人员配备2分。

2.硬件建设,14分。其中,档案馆面积10分,档案馆功能4分。

3.业务建设,51分。其中,档案法治9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7分,乡村档案工作6分,重点项目档案工作6分,档案馆业务工作23分。

4.档案信息化建设,15分。其中,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比例达55%以上10分;档案馆电子文件中心系统建设5分。

5.市档案局档案执法检查及随机抽查情况,10分。

(二)市直机关档案工作考核指标

1.组织管理,5分。

2.基础业务,55分。

3.设施设备,10分。

4.信息化建设,10分。

5.开发利用,10分。

6.市档案局档案执法检查及随机抽查情况,10分。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摸底。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单位根据评分细则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准备必要的佐证资料等材料。

(二)开展考核。市档案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的原则,对县区及市直部门进行考核。其中,县区主要采取实地查看形式进行检查考评,市直单位主要采取年终报备资料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年终总评。

(三)综合评分。实地查看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议打分,形成百分制考核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

(四)结果报告与反馈。考核结果经市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正式函件报送市政府督查(目标考核)办公室和市效能办,并根据全市考核进度安排和要求对外公开。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019年1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市档案局成立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档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一、条件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

①党委、政府明确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能及时研究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2分;

档案工作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3分。

5

2、经费落实

档案工作经费(含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研开发、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2分;

②落实国家综合档案馆每年每卷(件)档案保护专项经费制度,1分。

3

3、人员配备

按照本地区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配齐局馆工作人员,2分。

2

二、硬件建设(14分)

4、馆库建设

①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省局日常监测指标要求:

县(区)档案馆,面积应达到2600平方米以上,10分;(此项按比例得分;档案馆凡存在被挤占、挪用的,本项不得分,扣10分)

建有档案展览展示厅,3分;

③县(区)综合档案馆被明确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分。

14

 

三、业务建设(51分)

 

 

 

 

 

5、档案法治

①明确档案局为本行政区域档案行政执法主体,1分;

②积极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和“国际档案日”宣传,2分;

③积极开展档案教育培训,2分;

④配合人大进行执法检查或与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档案违法违纪案件2分;

⑤每年开展至少1次档案安全专项检查,2分。

9

6、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①规范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档案管理,5分;

②机构改革中撤销单位及破产改制企业档案能够及时移交进县(区)综合档案馆,2分。

7

7、乡村档案工作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布置按时完成(含档案移交进馆和数字化工作),3分;

②规范精准扶贫档案管理,3分。

6

8、重点项目档案工作

①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能按照《安徽省档案条例》规定时限及时办理登记或移交,3分;

②本级政府投资主管的重大建设项目形成的档案明确由档案局组织验收,并开展了验收工作,3分。

6

9、档案馆业务工作

 

按照本级档案馆收集范围细则,及时接收县(区)直部门、乡镇(办)、大社区应进馆档案,4分;

②馆藏档案数量达到13万卷以上,民生档案占比不少于45%,8分,不足可按比例得分;

③规范开展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达到开放年限的应开放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2分,不足可按比例得分;

④建立档案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制度,配备档案安全保护设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5分;

⑤年度形成重要档案编研成果,4分。

23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15分)

10、档案数字化

县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比例达到55%以上,10分;

②县区档案馆建成电子文件中心系统,5分。

15

五、执法检查及随机抽查(10分)

市档案局档案执法检查及随机抽查情况

1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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